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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生育险定点医院圈定38家
2006-03-10

  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38家医疗(服务)机构取得沈阳市首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资格。从今年3月起,拥有生育险的女性职工在沈阳市妇婴医院、医大二院、二○二等医院生产、检查都可享受相应待遇。

  沈阳多家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医院列入名单,为考虑方便患者就近生产等因素,市内
各区区级妇婴医院也进入了首批定点医院名单。参保女职工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范围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等。其中,正常产的限额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限额标准为3200元。

 

稿件来源: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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