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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2006-03-02

  24日,莆田市城厢区农民林天荣来到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他高兴地说,每月交68元(以后每年都有所递增),20年后每月可领400多元的养老金。莆田市今年推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扶持”的筹资方式,让农民养老无忧。目前,全市已有近200名农民办理了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一直是农民关注的热点。作为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之一,莆田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办法于去年底出台,今年初开始在涵江区和城厢区试点推行。

  按照规定,农村参保对象为具有劳动能力及一定经济收入、16—50周岁、从事农业或农村进城灵活就业的人员,经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派遣就业的农民工,小城镇居民及个体工商户。缴费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作为当年的基数,缴费总费率为缴费基数的18%。农民的缴费年限为20年,年满60周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针对许多农民的特殊情况,莆田市还专门制定灵活的缴费办法,农民可选择按月、季、年缴费方式,同时允许某段时间出现经济困难的农民,暂缓缴费,以后再补交或续交。

 

稿件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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