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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五保人员全部由政府出钱养老
2006-02-28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部门获悉,为了加快新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山东将建立以财政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农村五保对象将全部由财政供养。

  山东省将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作为各级财政“基本支出”和“必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对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保证优先用于五保供
养经费,凡是此项资金安排有缺口的,省财政将在转移支付中如数扣回。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把五保对象纳入合作医疗范围,其个人筹资部分由县(市、区)、乡(镇)财政直接给予补助。

  同时,山东省计划用3年时间,对省内贫困地区的乡镇敬老院全部实施维修改造。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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