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险>>>咨询解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日合作项目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02-2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步正发

(2006年2月15日)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日合作项目试点工作座谈会。首先,我谨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出席会议的北京市、中国农业银行
的领导,向日本使馆、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和项目专家团的女士们、先生们,向各试点省、市、县(区)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及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部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经过近两年的磋商和准备,经中日两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开展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合作项目,并选择7个省市的8个县(市、区)进行试点。这对于推进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两国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项目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既是这个项目的启动会,也是试点工作的动员会。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形势。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占多数、农民收入较低。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而又相当艰巨的工作。在中央加强“三农”工作一系列惠农政策举措的推动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近年来,各地特别是北京、山东、山西、福建、安徽等省市和一些地县,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水平以及推进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7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300多亿元,2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参保农民的养老问题。

  今年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出:“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同时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形势,切实抓住机遇,认真总结和借鉴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验,积极开展探索试点,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的实际出发,采取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富裕群体向广大农民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逐步建立起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健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总结近年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开展试点,逐步规范和完善个人缴费、集体或单位补助、政府补贴三方共同筹资方式和以个人帐户为主、缴费方式灵活、帐户可随人转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建立个人帐户为主、统筹调剂为辅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引导部分乡镇、村组已建立的各种养老补助制度逐步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农村各类从业人员,包括暂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小城镇农转非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有缴费能力的务农农民,逐步建立适应其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要加大政府支持和公共财政投入的力度。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重要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缴费补贴、老人直补、基金贴息、待遇调整等多种方式探索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参保的转移支付机制和分担机制,通过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或用人单位)补助、政府财政补贴的筹资模式,多渠道筹集农保资金,组织、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参保,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三是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要将农保基金纳入日常监管业务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基金的使用、投资运营等进行定期检查,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措施,坚决回收违规基金。四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经办能力。要妥善解决农保机构和编制问题,并将各级农保经办机构工作和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持农保队伍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日合作项目试点工作。

  中日合作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是我部国际合作的重要项目之一。今后三年时间内,中日项目执行单位将开展实地调查、政策研究、人才培训、基金管理系统开发和运行等一系列活动,支持试点地方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技术和水平。做好这个项目,不仅对促进试点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对推进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试点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一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项目执行单位,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试点工作。

  一是要深入调研,从当地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二是要加强协调,争取多方面的支持,特别是政府财政和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已有的政策资源、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三是要加强培训,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是要规范业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基金运营和监管制度。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同志们,朋友们,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既是一项惠及数亿农民的德政工程,也是劳动保障事业中一件极具挑战意义的工作。我们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迎难而上,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的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谢谢大家!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相关文章
把企业职工的冷暖放在心坎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黔调研01-18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到西安市视察工作12-29
步正发:进城民工纳入医疗保险10-19
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召开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出席并讲话12-24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充分肯定大兴区农村养老保险12-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福建福州调研工作11-26
劳动和社会保障步正发副部长到陕西省西安市进行劳动保障工作调研11-0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中国日益重视国际劳务合作09-27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