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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6年4月1日将对部分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2006-02-14

  近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在2005年度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工伤发生率大于10%的企业,以及京煤集团系统的所有企业,2006年4月1日起缴费费率上浮一档,已达到本行业类别中最高费率浮动档次的不再上浮。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做好职工劳
动保护工作,降低因工伤亡事故,依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的调整方案。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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