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他山之石
 
 
[福建]泉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上调31元
2006-01-12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31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集体企业“四并三”中缴费年限满6年不满10年的人员减半发放。

  本次调整时间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按有关规定,此次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对象为200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统筹企业退休人员,企业离休
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作退休待遇的通知》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按机关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另行安排调整的,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据介绍,这是自1997年《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颁布以来,福建省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的第6次调整,前5次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调高养老金192元。今年,福建省共有598585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范围,调整的标准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缴费工资增长率而确定的。

  此次调整所需增加的资金,由省调剂补助50%,其余由市级从历年结余基金中调剂解决。

 

稿件来源: 泉州晚报

 
·相关文章
[青海]西宁市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首次超过8亿元01-12
[青海]格尔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01-12
[秘鲁]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逃税01-11
[江苏]南京市县级不同养老保险政策将全面“并轨”01-11
[江西]南昌:出台措施全面规范养老保险关系流动01-09
[广东]珠海农民养老保险新办法 老年人口领津贴01-09
[宁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四统一”01-09
[黑龙江]流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无制度性障碍01-09
[辽宁]沈阳:扩大社保覆盖面 五年内社保“五险合一”(图)01-09
[辽宁]沈阳养老保险去年扩进20万人01-06
[山西]古交农村:只要年满70岁人人都有养老险01-06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