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通过审查考核,长春市共有23家医院取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这次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南湖医院、
稿件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