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最新动态
 
 
[辽宁]沈阳职工生育保险元旦实施 费用个人先垫付 最高补贴3200元
2005-12-28

  个人不承担保险费用,男女职工全由单位交。从明年1月1日起,《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开始实施,办法实施后,女职工生孩子最高补贴3200元。昨天,《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费用《细则》中规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将实行统一办理核定手
续,分比例核定、合并征收。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并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职工生育保险的费用,也是以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费,职工个人将不缴纳费用。

  生孩子费用个人先垫付

  参保人员早、中、晚期产前检查和分娩,都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另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缴满一个月便可享受补贴

  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用人单位及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便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待遇最高的补贴可达3200元。

 

稿件来源: 沈阳今报

 
·相关文章
[辽宁]沈阳:分比例核定合并征收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明年合收12-27
[新疆]采取措施强化医疗生育保险工作12-20
[安徽]马鞍山城镇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相继建立12-12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126号)11-08
[重庆]暂行办法出台 企事业单位3个月内办生育保险11-08
[河北]石家庄:计生手术可用生育保险买单10-28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