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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钱来源之二:
优化员工待遇的“企业年金”
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了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呢?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团险部经理王俊彦介绍,国家曾出台文件,明确了“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为确保生活质量不降低,必须辅以企业补充养老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王经理所说的第二部分就是“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年金目前尚未真正运转起来。目前,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与企业年金相似的团体年金。据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团险处杨福奎介绍,团体年金是企业为员工谋求的一份补充养老金,通过办理团体年金来增加员工的福利,是企业留住人才、培养员工忠诚度的一件利器。
团体年金如何运作?杨福奎以该公司运作的“永泰团体年金”举例说,考虑到企业销售收入的不稳定性,没有限定确定缴费数目,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缴费标准,投保后,保险公司为员工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收益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为个人交纳的保费,另一部分是保费的投资收益。
待员工退休时,个人账户一次性转为养老金,员工自行选择领取方式。目前普遍采取的领取方式是固定每年领取的数额,一年领取一次,直到身故。此外,还可选择增额领取,固定首年数额,逐年递增5%,直到身故,以弥补物价上涨等因素。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同转移。如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市企业普遍忽视补充养老保险,目前只有十几家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办理了职工团体补充养老年金保险,其中还有部分企业是以办补充养老保险进行职工奖励,总体年缴费规模不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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