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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补充,我市拟明年1月1日启动企业年金,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的消息。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按该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计算,企业每年缴纳金额不超过1/12,
二者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1/6。企业缴费额中,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6%%以内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户。
职工未办理退休(职)手续前,原则上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取企业年金,退休后,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截至2004年底,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到1.6万户,积累基金近200亿元,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达到560多万人。其中,上海、广东等地企业年金管理制度已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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