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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 提高失业保险金
2005-12-06

  从12月份起,铜陵市开始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2元;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5.4元。

  同时,该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挂钩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也相应调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生病住院的医疗补助金也相应提高。今后,铜陵市将建立正常的失业保险标准调整机制。

 

稿件来源: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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