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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职业保险 应随工资发
2005-04-20

  有人问“现在国家已经允许从事第二职业了,作为企业,从事第二职业的员工的合同应如何签订呢?应如何给此类员工上缴社会保险?”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答复,目前国家只规定了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可以与两个以上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他在时间上是不重叠的,在每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用人单位将企业
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随工资一并发给劳动者,由劳动者自己去缴纳社会保险。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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