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工伤保险>>>他山之石
 
 
[湖南]企业不入工伤保险不发生产许可证
2005-04-15

  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将直接危害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强调,为了切实保障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否则将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应当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省厅表示,将对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扩大覆盖面方案,督促企业尽快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劳动保障部门应通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稿件来源: 当代商报

 
·相关文章
[广东]广州:“三险”分开办理农民工受惠04-15
[山东]淄博医保工伤生育险驶入快车道04-12
王东进在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加快发展工伤保险事业 今年参保人数要超过7500万人04-12
[广东]广州拟改变外来人员保险金缴费方式04-08
关于下发《北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支付范围修改及增补内容(五)》的通知(京医保发[2005]20号)04-08
[江苏]南通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在启东召开04-08
[江苏]开展《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宣传咨询活动04-07
[安徽]马鞍山对企业工伤人员调整抚恤金标准04-07
[北京]50万农民工将办工伤保险 重点在建筑业推行04-07
[山东]淄博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议召开04-06
[山东]解读《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04-04
[上海]两项新政策4月1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04-04
[海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4.1”施行 04-01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