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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医保、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用药需求,江苏省医保中心将对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进行调整,增减品种不超过243个,预计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药品目录。
据了解,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目录相比,中成药品种由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
品种由725个增加到1031个,增加了42%。江苏今年对国家《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会调整,对乙类药品则有15%的调整权,以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1625个为基数,江苏调整增减品种合计将不超过243个。此次目录调整时将统一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适当增加工伤保险特殊用药品种。但是调入时将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儿科用药、预防用药、滋补药、减肥药等;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特殊情况可作特殊处理,如含熊胆的制剂)等。
另外,江苏省医保部门在今年下半年还将研究建立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办法,重点解决医保患者在省内各个地区不同定点医院就医,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审核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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