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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随着一个个名词走入寻常百姓家,一个庞大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在湖北省初步形成。
日前,在鄂州结束的全省财政社保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欣慰地表示,湖北省已初步建立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镇低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
就业和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等组成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统计显示:自1995年来,湖北省已有714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185万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391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每年平均有17万多人领取失业保险;158.5万城镇居民人均每月领取59.29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此外,443万多人参加了医疗保险,145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141万多女工加入了生育保险体系。
目前,湖北省已有38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1.19亿元,247万余人次获得医疗补助。去年,湖北省建立了全省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对农村特困人员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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