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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起,中山市将在确保80万城镇劳动者参保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力争让20万农民跨进养老保险的门槛。
为确保今年80万人城镇参保目标,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配合,督促企业依法参保,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保覆盖面。同时,加强政
策宣传,转变企业和个人的参保观念,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在社会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
与此同时,中山市还将着力加大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力度,确保今年全市每个镇区至少有一个村参保。据介绍,中山市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试行较早,但总体推进水平还不高。目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下,五桂山镇5个村、南朗镇2个村,东区、沙溪、三乡各1个村,已累计有6765人参加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316名老人经审核符合条件,于今年1月1日开始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又为上述10个村的3000余名农民正在办理缴费核计和待遇核算等工作。
据了解,为深化落实“五统筹”,让更多的农民得实惠,减轻和减少后顾之忧,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于2005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并出台《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针对这一情况,中山市劳动和保障部门2004年就着手制定和公布了《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与市财政局、地税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同拟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及补贴核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成立了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农保经办机构和人员以及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工作的到位。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农村医疗保险方案的拟订、测算和论证工作,并形成中山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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