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对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进行调整,以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处方。
根据《关于印发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医院执行的处方颜色是:麻醉处方———淡红色,急诊处方———淡黄色,儿科处方———淡绿色,普通处方———白色。因此,北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
另外,在普通(白色)处方上应加“医疗保险”四个字。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时必须使用医疗保险处方。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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