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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全年实现就业再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9%,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就业培训率达到60%。
保障: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万人。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14.7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发放失业保险金2.7亿元,比上年增长
35%;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508万元,比上年增长14%。
低保:城镇和农村低保对象分别达到10.1万人和2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累计偿还失业并轨人员内欠3.86亿元,偿还率达到97.7%。养老保险金企业缴费比例由25.5%下调到20%,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95元提高到20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元提高到42.5元。对城乡10万户贫困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为贫困户建房325户,资助3.3万名困难家庭的学生就学。
收入: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262元,比上年增长1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53元,比上年增长6.3%。出冒领养老金187人,追回冒领基金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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