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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按照“完善政策,推进扩面,夯实基础,做好衔接”的思路,采取各项措施,狠抓参保扩面工作,从而使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据了解,咸阳市是陕西省较早实施工伤保险的地区。《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后,为做好政策过渡和衔接,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包括中央、省驻咸企业在内的全市
企业及各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参加的全市《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咸阳市还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咸阳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方案》及《实施细则》、《基金支付办法》、《工伤就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文件,使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与《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接轨,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咸阳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制度上建立了扩面工作责任制,实行工效挂钩的激励机制。重点抓好市县两级国有企业率先参保,重点解决中央、省属企业属地参保难和部分县区参保工作进展缓慢的突出问题。咸阳市劳动保障部门发挥劳动保障系统整体优势,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进驻企业,上门进行参保动员。并规定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从而解决了工伤保险因受益面窄带来的扩面阻力。同时及时足额兑现工伤待遇,树立诚信意识,用事实吸引企业主动参保。
截至目前,咸阳市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工伤保险政策机构体系。全市工伤保险累计参保10.73万人,占陕西省参保总人数的1/5;累计为302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待遇16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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