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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27日电 为了保证参保职工能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公正合理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乌苏市今年10月1日起启动了这项工伤保险新业务。
为使此项保险业务能尽快让企业职工了解,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深入到厂、矿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讲解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益处。同时
,还按自治区要求,乌苏市从大企业中抽调了劳资人员和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一同派到乌市进行了强化培训。通过培训宣传,使广大企业法人认识到这是一项有利于职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好事。各大企业纷纷召开会议,给职工讲解工伤保险的好处,动员职工参保,使企业职工对工伤保险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截止到目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乌苏蕃茄制品分公司、乌苏林场等四家单位的1429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记者从社保局获悉,参加工伤保险后,出现工伤,要想得到工伤保险礼赔,将要经过三个程序,第一、工伤认定;第二、地区劳动局和乌苏社保局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第三、工伤结果出来之后社保局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相应保险的金额。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在乌苏市大中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中全面开展,这样会有很多的参保职工受益,这也为促进乌苏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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