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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医保中心日前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慢性病补助标准等内容作出部分调整,目前已经实行。
调整内容包括: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将以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炎等8种疾病扩大到现在的16种。新增的8种慢性病为: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畸形、精神分裂症、银屑病、帕金
森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消化道溃疡、多发性复合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提高慢性病补助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全年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慢性病医疗费进入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的比例相应提高5%,而个人支付比例则降低5%。
据巢湖市医保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巢湖市医疗保险制度运行3年多来,对稳定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医疗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运行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逐年增加,积累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参保患者看病就医个人负担仍然过重,许多患有慢性病的参保病人迫切希望能降低个人负担水平,提高保障待遇,调整现行的政策和标准,而这次巢湖市对慢性病病种和补助标准的调整,不仅满足了这些参保病人的需要,而且切实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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