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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提出的关于求真务实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4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和《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不断把失业保险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实现失业保险工作
的新跨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失业保险宣传和调研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透明度,把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就业和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权益全面告知失业人员,提高其维权意识;通过针对失业人员和各类参保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查找影响失业保险事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解决其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工作日志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都能够及时享受失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利,推动我省失业保险制度创新突破,谋求事业更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省厅拟就失业人员关心的失业保险、再就业和养老、医疗保险等劳动保障政策编印宣传资料(20万份以上),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免费向所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和每个参保单位发放,委托并帮助参保单位向全体职工宣传。
(二)开展深入调查。省厅拟印制两种调查表,由各级经办机构向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发放,了解有关情况。各地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省厅所列调研提纲,组织专题调研,撰写调研论文。
1、失业人员调查表(2万份)。内容涉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权益的落实情况、对劳动保障工作特别是对失业保险服务有哪些要求。主要目的是了解失业人员需求和困难,征询对经办机构提供服务的意见。由经办机构向部分失业人员(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的20%以上)发放。
2、参保单位调查表(0.5万份)。内容涉及参保单位了解失业保险政策情况及对经办机构的意见。主要目的是了解参保单位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及需求。调查面不少于参保单位的25%。
3、调研题目:
(1)如何适应所有制结构和就业方式的变化,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2)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效途径或办法。
(以上两个调研题目按冀劳社办[2004]37号文件执行。)
(3)如何调整基金使用方向,服务于失业调控,支持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支持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4)如何用好两项补贴,提高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能力。
(5)探索开展能力建设,提高效能,降低运行成本的有效办法。
(三)建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日志制度。启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日志》,由市、县(市、区)经办机构填写,记录经办机构除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外,为失业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以及解决其他实际问题(如生活困难、再就业援助、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等)的办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1、各市、县要于5月底前将宣传单、调查表发到失业人员和参保单位。7月底前回收调查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份数不少于调查对象的90%(一次不达标的继续分送调查表)。各地要将调查意见建档立册,分类汇总,有条件的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省厅将组织抽查、调阅。
2、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自主选择调研题目,开展前瞻性研究。每个市、县撰写l—2篇有份量的调研论文,各市局至少推荐5篇。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04年8月15日。
3、各市于2004年8月底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12月底前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日志汇总表报省厅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四、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失业保险作为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失业调控的组成部分,今后将面临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宣传,深入调查研究,是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运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维护失业人员合法权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境的思路,用强势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的失业保障工作,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集中精力,增加投入,按要求开展工作,切忌摆样子、走过场,更不能以经费紧张、工作繁忙为由,敷衍塞责。要设置意见箱,保证调查活动的公允、有序。要加大窗口服务部位的建设,增强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在规范提高上下功夫,围绕方便群众完善服务措施;要坚持纠建并举,凡是涉及政策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必须抓紧整改。此次宣传和调研活动安排,省厅将在媒体上发布有关信息。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创新宣传办法,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要向当地政府领导宣传近年来失业保险工作成绩、主要政策和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把政策送给群众,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障碍”进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实现再就业。要大力培育和宣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典型,引导和鼓励失业人员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转换的能力。要深入基层,与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面对面、点对点的座谈交流,听民声、问民意、解民忧,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真正为失业人员办好事、实事。
4、认真受理举报,及时解决问题。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要建档分析,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因失业保险发生争议的,失业人员有权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发现用人单位侵害失业保险权利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认真组织差纠整改。
附件
1.失业保险——为您服务(宣传单)
2、失业人员问卷调查表

3.参保单位调查表
4.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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