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政策导读>>最新政策
 
最新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活动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59号)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公局发[2008]3号)
·关于延续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通告
·关于报送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有关材料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
·关于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7号)
·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64号)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
·关于印发《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39号)
·关于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相关事项的函(人社厅函[2008]135号)
·关于做好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关于评选微型创业奖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129号)
·关于表彰民政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人社部发[2008]28号)
·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人社部发[2008]27号)
·关于表彰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人社部发[2008]29号)
·关于表彰卫生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人社部发[2008]30号)
·关于表彰质检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人社部发[2008]3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一批会同五部门决定表彰有关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
·关于对地震灾区开展技工培训援助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7号)
·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8号)
·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5号)
·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6号)
·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4号)
·[北京]关于认真做好地震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京劳社医发[2008]104号)
·关于联合举办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函[2008]70号)
·关于联合举办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17号)
·主席令(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
·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6号)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5号)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
·关于印发《2008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8号)
·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7号)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8]14号)
·关于印发海洋环境监测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4号)
·关于印发2008年金保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信息函[2008]5号)
·关于印发2008年培训就业工作安排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8]1号)
·关于查处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违规举办培训发证活动的通报(劳社厅函[2008]72号)
·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
·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08]1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关于印发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1号)
·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4号)
·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8]3号)
·关于印发2008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2号)
·关于印发第十七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关于表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决定(劳社部发[2007]44号)
·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250号)
·关于印发第三届微型创业奖获奖名单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458号)
·关于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104号)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40号)
·关于公布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理结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1号)
·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
·关于表扬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4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关于印发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1号)
·关于公布1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232号)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6号)
·关于公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的通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8号)
·关于开展全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电视大赛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8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5号)
·关于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3号)
·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劳社部发[2007]32号)
·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7号)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6号)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劳动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8号)
·关于批准株式会社语文研究社实用日本语鉴定证书注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告第6号
·关于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5号)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知(国发〔2007〕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
·全国100个重点联系城市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
·[天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领队会议的通知(技组委[2007]5号)
·[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关于转发四川省成都市2007年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7]69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关于征求填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专项调查表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 13号)
·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4号)
·关于做好中国就业论坛暨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64号)
·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劳动力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7]70号)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6号)
·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标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7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