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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失业保险宣传问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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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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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具备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介绍等项服务。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劳动、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再就业优惠政策。 6、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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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辽阳市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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