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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失业保险宣传问答(九)
2008-09-19
九、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具备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求职登记、职业咨询、职业介绍等项服务。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劳动、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再就业优惠政策。
6、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稿件来源: 辽阳市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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