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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6日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当日就《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此次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群包括: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在劳动年龄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且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居民。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此次保险的筹资标准分成了城镇无业居民和残疾人员两档。据了解,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共有47万。
其中,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据统计这部分人北京市共有41.4万人,对于其中的6.1万享受城市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参保不用个人缴费,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
另外,城镇劳动年龄内残疾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据了解,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有3.8万人,此外,还有1.8万重度残疾人员,这部分重度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由政府买单,个人免费参保。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全额补助。残疾人员伤残等级标准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确定。
对于这两档人员分类的考虑,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无业居民通过积极就业解决医保问题,在其筹资标准中以个人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对于残疾人筹资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的资金投入。同时,考虑到这个群体患病几率更高,比如精神病患者,需要常年吃药、住院,一年的住院费用在4万元左右。另外,考虑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性,筹资标准也不宜过于复杂。因此,比照“一老”的标准,筹资为1400元。其中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则考虑全部以政府补助实现,个人无需缴费。据了解,这项制度实施后,财政每年要补助1.4亿元左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在享受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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