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分别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04〕79号)、《关于就业再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财社〔2006〕43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07〕164号)文件规定执行。
稿件来源: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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