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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抗震救灾期间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工作:做好工伤保险援助
2008-07-07

  凡参加我省工伤保险的地震灾区务工人员,震期在灾区或回家在救灾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视同工伤,享受我省工伤保险待遇。

 

稿件来源: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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