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政策导读>>>养老保险
 
 
江苏阜宁《关于2004年前三季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2004-11-01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阜政办发[2004]124号

关于2004年前三季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生态化工园)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
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势头较好,芦蒲镇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任务。但多数镇目标任务完成不够理想,未能按序时进度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阜政发[2004]35号文)。现将今年前三季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见附表)。

  为全面完成市、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把农保工作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此项工作作为惠及群众的好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注重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村组(居委会)干部、失地农民、镇村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强力推进,在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女户中全力拓展,在相对富裕农户中大力推广,以创新求突破,全面完成今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

  附件:2004年前三季度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实绩统计表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   保险   任务   通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90份

 

稿件来源: 阜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相关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