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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小额贷款担保?
2004-05-27

  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运作,尚未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地区,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经贸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可成立新的担保机构。受托运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应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专门账户,贷款担保基金的
运作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其他业务必须分开,单独核算。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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