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政策导读>>>再就业>>>地方政策>>>福建省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月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闽劳社办[2003]71号)
2003-12-19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月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对我省建立月度报告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月报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请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于每月三十日前报告本月至25日的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
    1、制定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情况;
    2、《再就业优惠政策》发放情况;
    3、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再就业资金投入情况;
    4、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和社保补贴等项政策的落实情况;
    5、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情况;
    6、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情况;
    7、举办大型宣传、政策咨询、招聘等活动情况;
    8、遇到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报告内容要重点反映各项工作新进展,突出反映工作中的新举措,影响较大的活动等,已经报告的内容不必重复。
    二、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台帐。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在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中,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建立再就业情况台帐(基本内容附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调整),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计算机动态管理数据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此项工作请各地在4月份进行部署,6月底前在街道社区全面建立起台帐制度。
    三、开设再就业政策咨询电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要设立专门的再就业政策咨询电话;选派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解答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咨询,并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尽快予以核实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请各地从4月份起开始按时报告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将对各地的情况进行汇总,报劳动保障部并抄报省政府。并请各设区市将再就业政策咨询电话,以及确定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于4月25日前报省再就业办。
    联系电话:(0591)7517033    联系人:章文兴
    传  真:(0591)7517033
    附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台账基本内容
                                           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台账基本内容(一)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    别
身份证号
《再就业优惠证》编号
文化程度
技术水平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原工作单位
原工作单
位隶属关系性质
个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前身份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部门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时间
一、 性别:l、男性;2、女性
二、文化程度:1、初中以下;2、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3、大专;4、大学以上。
三、 技术水平:1无等级;2、初级;3、中级;4、高级;5、高级以上
四、原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性质:1、中央企业;2、省属国有企业;3、市属国有企业;4、集体企业; 5、其他。
五、个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前身份:l、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4、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5、其他。   

下岗失来人员再就业台账基本内容(二)
实现现就业时间
再就业情况
享受扶持政策情况
享受扶持政策情况
中止就业时间

备注
注:一、再就业情况:l、从事个体经营;2、被企业招收;3、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4、其他。
二、享受扶持政策:1、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2、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3、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享受税收扶持政策;4、被新办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企业)吸纳享受税收扶持政策;5、被现有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企业)吸纳享受税收扶持政策;6、被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企业)吸纳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7、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8、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享受岗位补贴政策;9、享受其他扶持政策。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相关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