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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合理地分配省对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3]15号)的精神,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辽宁省2003年省对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三年五月六日
辽宁省2003年省对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合理地分配省对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3]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对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是指省财政安排的用于财政比较困难、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压力较重的地区支付失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确定原则。全年补助资金总额按照各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情况,考虑省财政财力承受能力确定。
第四条 补助资金分配原则
1.向财政困难地区适当倾斜原则。依据各市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可支配财力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补助比例,向财力困难地区倾斜。
2.按规定配比原则。省补助资金补助数额和补助比例确定后,省市财政资金按规定配套使用,市财政配套资金 拨人财政专户后,凭有效证明申请省补助资金,省补助资金按配比拨付。
3.总量控制、据实结算原则。补助资金以社保试点有关计划为依据,在不突破分配资金总量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取按进度预拨,年终据实结算,超支不补、结余调剂的办法。
4.通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转移支付式进行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
补助资金的分配公式 省对某市资金补助数额二省确定的标准缺口×补助比例
省确定的标准缺口=标准收入+上年末基金滚存结余―标准支出―实际上缴省调剂金
标准收入=省下达的全年基金征收计划数
标准支出=某市并轨总人数×规定就业率(50%)×本市待遇标准 补助比例根据各市的财力状况和缺口情况,确定在
20%-40%之间,对财力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的市,不予补助;对财力水平介于全省平均水平100%-
120%之间的市,补助比例为20%;对财力水平介于全省平均水平60%-100%之间的市,补助比例为25%;对财力水平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60%的市,补助比例为40%。 第六条
补助办法:补助采取明确比例、总额控制、年中预拨、年末结算的办法,即依据上述原则和分配公式明确省对市的补助比例和预补助数额,在补助总额内,由省对缺口市按规定操作后出现的实际资金缺口,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据实拨付资金,年终进行结算并下达指标文件。
第七条 申请补助的条件。申请省补助资金的地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及时足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失业保险费征收任务和参保扩面计划,年度中间按进度考核;
2.严格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进行管理,按规定建立并上报领取失业救济金人员数据库(具体见附件);
3.失业保险基金没有结余;
4.市、县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向失业保险基金专户足额拨付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配套补助资金,并提供相应拨款凭证;
5.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实现市级统筹,并按规定及时足额向省上缴调剂金;
6.失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管理,无违纪违规问题。 第八条
补助资金的申请、核拨程序
1.申请省补助资金的市财政、劳动部门对本地区失业保险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情况录入微机,形成汇总软盘,连同《省补助资金申请表》及本地区财政资金到位凭证,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财政部门。
2.省财政部门对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的各市资金申请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根据明确的预补助数额,1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市财政开设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
第九条
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财会字(1999)20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
2003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2.省补助资金申请表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失业登记时间 领取待遇时间
本人居住街道 社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失业证号 再就业优惠证号
养老保险编号 本人身份;①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②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应领取待遇月份 失业救济金标准 失业培训次数
次/养老保险 是否接续 银行
失业救济金 社区 领取途径
就业部门 其他
省补助资金申请表 填报地区: 填报时间:2003年 月
日 领取待遇人数:上月末 人 本月末 人
统筹级次: 上年末基金累计结余: 万元
本年征收计划: 万元 本年征收情况:累计
万元 当月 万元 上年末参保人数:
人 省政府下达扩面计划: 人 本年已扩面人数:
人 本年支出情况:累计 万元 当月
万元 基金收支缺口情况:累计 万元
当月 万元 本年财政补助缺口资金到位: 万元(省 万元 市
万元) 本次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市财政局公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省劳动部门审批意见: 省财政部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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