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宣传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宣传,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宣传。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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