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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03]185号)
2003-11-05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各中心支行,河南省各省辖市财政局、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南省省级管辖分行(总行直属分支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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