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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商业银行、天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社[2003]l号)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津工商企注字[2003]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国税所[2003]56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万名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消毒保洁预防“非典”工作的通知(津劳局[2003]149号)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步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政策的几点要求(津工商企注字[2003]1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见》的通知 (津劳办[2003]18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津财综[2003]24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2003]13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统计局 关于建立天津市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津劳局[2003]353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对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津劳局[2003]252号)
·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津财综[2003]3号)
·转发《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社[2003]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所[2003]2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劳局[2003]21号财社联[2003]5号)
·关于天津市企业下岗职工证明使用问题的通知(津劳局[2003]19号)
·天津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电子邮件发)
·关于印发《非服务型企业和新建再就业组织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补贴办法》的通知(津劳局[2003]20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津党宣发[2003]2号)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经委、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银发[2003]47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03]6号)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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