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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十堰市残疾人事业规划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大连市关于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国税发[2007]202号)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局 厦门市地方税局关于贯彻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厦国税函[2007]111号)
·《残疾人权利公约》之工作和就业
·《残疾人权利公约》
·北京市2007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告
·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 13号)
·中国民政部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残疾人就业条例》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2006]126号)
·南昌市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64号)
·山东省烟台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甘肃省张掖市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办法
·河南省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北京市《关于组织全市残联系统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河南洛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河南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河南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焦作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
·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关于做好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8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浙江省残联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残联办[2001]26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浙残联教就[2001]27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残联教就[1999]58号)
·浙江省劳动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卫生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物价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残联教就[1999]29号)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0]109号)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关于加强本市“开办盲人按摩服务场所管理的通知”》(沪残联(1999)办字第047号)
·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
·吉林《关于代征200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1999〕69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教就〔2001〕45号)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辽宁省《转发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转发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辽人〔1998〕114号)
·北京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个体)开业申办程序
·《北京市扶持残疾人个人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暂行办法》(京残发[2001]179号)
·北京市《有关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
·天津市《关于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规定》(津残联字[2002]第37号)
·天津市《关于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津政发[1999]14号)
·天津市《关于切实保障对招用的残疾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稳定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津残工委字[2002]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天津市《关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残工委办[2004]17号)
·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浙残联教就[2001]27号)
·浙江省劳动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卫生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物价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残联教就[1999]29号)
·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暂行办法》(沪残联办(2003)029号)
·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5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残联发〔2004〕47号)
·浙江省杭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告
·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96号)
·浙江省富阳市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富政函〔2004〕34号)
·浙江省富阳市《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规定的通知》(富政发[2001]116号)
·浙江省富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
·关于富阳市各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若干规定
·浙江省富阳关于认真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富政发[2001]46号)
·天津市《关于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救助的若干规定》
·南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决定(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广东虎门镇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须知
·关于做好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18号)
·广东省潮州市规定安排聋人就业政府给补贴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部门扣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江苏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对南京市残疾人实行优惠帮扶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抚州市进一步规范残疾人用工政策
·天津:企业用工残疾人要占1.5%
·四川省眉山市关于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关于修改《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
·辽宁省大连市下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专项检查的通告》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
·北京市通州区下发《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本市城镇残疾人试行失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级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办法(川残办〔2004〕80号)
·《关于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完善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成残工委【2004】12号)
·关于制定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5]5号)
·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
·关于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服务社并进行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人或 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通知
·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残联教就字第87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 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4号)
·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3]23号)
·济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若干规定
·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甘肃省政府第23号令)
·关于印发《成都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7号令)
·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统计局关于实施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西残联发[2001]29号)
·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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