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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开始申领
2008-11-21

  11月19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本年度邢台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已于即日起开始办理。凡具有城镇户口,男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的下岗失业人员、退转军人(已离退人员除外),资金用于再就业创业的失业人员均可申请贷款2万元,申领工作截至今年年底。

  据了解,申请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持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有效)、退转军人证明(退转10年以内的);持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户口簿;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人2人,同时提交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其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10年内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户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贷款贴息100%,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贷款贴息50%。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申请该类贷款的借款人应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此类贷款可以重复享受,但严禁重复贷款。也就是说,未清偿完原有债务时,不得再次申请该类贷款。此外,借款人经营部分国家限制的行业,也是不能申请该类贷款的。有意向申领该类贷款的市民,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进行咨询。

 

稿件来源: 《邢台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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