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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专报(第19期)
2008-11-21

  ◆10月16日,湖南省对口就业援助现场招聘会在四川省理县隆重举行。招聘会上,来自湖南的8家大中型企业、2所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了适合灾区劳动者就业的岗位信息1000多个、免费培训名额100个,吸引了400多人前来应聘和培训面试,其中200多人与企业、技术学院在此次招聘会上达成了到湘就业和参加培训的初步意向。

  ◆黑龙江省支援剑阁县灾后重建,通过援建项目吸纳当地1200名灾区劳动者就业。黑龙江省与各施工企业签订援建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援建项目使用当地灾区劳动者比例不能低于30%,并将此指标纳入到对施工企业的管理中。第一批援建项目共七大类40项,目前已签订合同23项,已开工建设17项,使用工人总数2508人,其中吸纳当地灾区劳动者就业1200人。在已开工项目中,剑阁县高池卫生院重建项目吸纳当地劳动者比例超过50%,广坪小学重建项目吸纳当地劳动者比例达到80%。

  ◆河北省劳动保障厅认真落实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任务,通过援建项目积极吸纳平武县灾区劳动者就业。主要做法:一是根据灾区援建项目用工特点,通过河北省对口支援平武县灾后重建联络处指导参加灾区援建项目各企业积极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二是协调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指导平武县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队伍。

  ◆川皖两省政府签订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安徽省就业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切实做好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一是继续收集信誉好、用工规范、待遇较高、条件适合灾区劳动者的企业用工信息,每两周向灾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一批有效岗位信息,也可直接与松潘等地震灾区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二是继续做好灾区来皖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及时掌握灾区劳动者在皖就业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三是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10月28日,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召开全省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会议。会议对江苏省第一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研究分析当前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省劳动保障厅与13个市劳动保障局签订了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目标任务书。会议强调,在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岗位信息采集和筛选力度,加大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的力度,加强灾区来苏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力度,提高灾区劳动者在苏就业的稳定性,切实保障对口就业援助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川豫两省政府签订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河南省劳动保障厅专门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劳社劳务[2008]16号),要求各市继续做好有效岗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加大与江油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开展好灾区劳动者招聘、转移就业等异地安置工作,做好灾区劳动者来豫就业人员的登记工作。加强与对口支援江油市前线指挥部及援建乡镇的联系,将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到本地对口支援灾区重建的总体安排,通过援助项目积极吸纳当地灾区劳动者就业。

  ◆10月23日,四川省劳动保障厅领导带队赴安县调研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调研期间,陈璞副厅长详细调查了解安县劳动保障部门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就业援助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就业援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二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方法,研究措施,搞好服务;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就业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惠及受灾群众,惠及受灾企业;四是要紧紧抓住恢复重建规划实施的契机,扎实推进劳动保障工作能力建设,更加有效地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10月17至20日,四川省绵阳市回访团到达山东。绵阳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北川、安县、平武、盐亭四县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绵阳市对口就业援助工作回访团赴山东,与山东省劳动保障厅以及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市的劳动保障局就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进行回访。回访期间,先后与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市劳动保障局就下一阶段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进行座谈,探讨对口援助、劳务输出与职业培训等长效合作机制,参观考察了烟台富士康集团、威海金猴集团、青岛金泰有限公司、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看望慰问北川籍灾区务工人员。

 

稿件来源: 就业促进司 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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