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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提前完成全年就业工作目标
2008-11-11

  今年以来,镇江市就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为目标,切实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目标管理,狠抓措施落实,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服务等措施扩大就业,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目标推进迅速,成效显著。1-9月,全市新增就业人数达到5.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90%,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4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6.7%,“4050”人员实现就业人数0.4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5.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5%,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2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43%,新增劳务输出1.1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22%。培训农村劳动力3.1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4%;就业再就业培训4.3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23.8%。创业培训班进展有序,培训学员0.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65.7%。

  1、以帮扶和援助就业困难对象为难点,促进城镇社区和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

  一是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清零”。各辖市区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以全面“动态清零”为目标,在建立“六清”申报登记制度基础上,通过全面摸底、动态管理、开发岗位、托底安置、扶持创业等措施,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对上半年出现的4户零就业家庭,及时实行了帮扶就业,保持了零就业家庭按月动态清零的良好态势。

  二是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为配合做好城市拆迁建设工作,促进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市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各辖市区按照市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失业登记管理,完善基础台帐,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底数;通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培训信息、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支持和鼓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今年以来,全市被征地农民新增失业登记0.85万人,实现就业0.7万人,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87.4%。

  三是切实开展城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脱贫工作。年初,我们在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全面动态消除农村零转移家庭的目标,各辖市区按照朱局长在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求,积极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调查工作,狠抓城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脱贫,取得了明显成效。

  2、以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为重点,着力推进全民创业工作。

  将推动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现全社会更加充分就业。

  一是进行创业培训扶持。首先,所有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均可享受免费培训;其次,对考核合格、兴办企业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培训学员,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优先享受小额贷款扶持。

  二是强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今年以来,镇江市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对所有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必须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工作,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以小额担保贷款拉动创业,以创业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落实创业优惠政策。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小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商贸型、服务型企业当年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困难群体、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1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的全部补贴,降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成本。其它企业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50%的补贴。

  3、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目标,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

  一是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实施了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在公共职介机构、车站码头等地免费向进城求职农民广泛散发了近2万份春风卡,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

  二是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流动工作。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春季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和部分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通过对100多家企业的问卷调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节后用工的数量、时间、工资等信息,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引导农村劳动力节后有序转移。

  三是举办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系列招聘活动。2月23日,举办了全市联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招聘会,有1094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8万个,约有4万多名农民进场应聘,达成用工意向1.2万人。省、市领导史和平、张庆生、江里程等分别视察了部分辖市、区招聘会现场。同时,各辖市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所利用春节后农村劳动者集中求职的时间,通过举办招聘洽谈会、就业推荐等方式,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共举办乡镇招聘会42场。

  4、以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为突破口,推进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一是突出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各辖市区在开展培训工作过程中,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通过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创业培训、开展特色培训、创办培训基地实施品牌培训等措施,提高了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增强了就业能力,发挥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1-9月,全市通过开展就业培训合格率为95%,培训后就业率达76%。创业培训合格率达96%,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77%。

  二是实现了培训工作职能延伸。为实现就业培训向面向所有城乡劳动者的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建立普惠制就业培训体系实施意见》,在扩大培训对象,优选培训机构、增设培训工种、进一步适应社会培训需求方面,进行认真的探索和实践。就业培训对象扩大到了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失地和进城务工农民等各类人员,培训覆盖面得到了有效拓展,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认真开展了中央补助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围绕制定规划、资金管理、项目监管三个方面的内容,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根据部、省统一部署,开展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自查自纠活动,对全市培训就业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跨省外来农民工就业服务主管单位进行彻底清查,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规范补助资金使用,发挥补助政策导向作用。从自查自纠和彻查情况看,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5、以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估工作。进一步明确检查评估程序和评审标准,通过听汇报、看台帐资料、现场打电话、实地走访零就业家庭等方式,对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20个社区达到省级、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达标率为93.8 %。全面完成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阶段性目标。

  二是认真推进充分转移就业镇村创建工作。根据省厅下发的《全省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考核评审办法》,指导各辖市区对创建乡镇转移成效、平台建设、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推荐。5月中旬,省检查组对1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申报乡镇进行抽查验收,目前,全市共有24个镇和571个村达到省、市级创建标准,创建率分别为59%和86%。

  三是大力推进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目标,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村级劳动保障站建设,在扬中市和润州区进行了试点,目前,扬中市和润州区所有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全部挂牌运转。

  四是努力做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组织参加5月17日进行的全国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鉴定,全市9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鉴定合格76人,合格率为80%。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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