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再就业工作指导与交流
 
 
河南省继续做好对江油市的第二期就业援助工作
2008-11-05

  为切实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和扩大就业,河南省人民政府于10月份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了第二期《对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协议书》,2008年10月至12月期间,河南省向江油市及所在绵阳市提供1000个有效就业岗位信息;帮助灾区劳动者实现就业800人(包括灾区劳动者到河南省异地就业和通过灾区重建项目吸纳在当地就业)。

  为做好第二期就业援助工作,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劳社劳务[2008]16号),要求各省辖市继续做好有效岗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加大与江油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共同开展灾区劳动者的招聘、转移就业等异地安置工作,做好灾区劳动者来豫就业人员的登记工作;加强同本市对口支援江油市前线指挥部及援建乡镇的联系,将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本地对口支援灾区重建工作的总体安排,积极做好援助项目吸纳灾区劳动者在当地实现就业。(关克鑫)

 

稿件来源: 河南省劳动保障厅

 
·相关文章
河南五年累计发放42.96亿元小额担保贷款10-30
河南南阳与福建泉州建立农民工就业维权联动协作关系 11-03
河南省焦作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10-31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