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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08-11-05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为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以帮扶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面向全体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其重要标志是非营利性与非竞争性。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公共就业服务包括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服务。近年来,海南省劳动就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简称“新三化”)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海南特色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实现社会比较充分就业、构建和谐海南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以援助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海南省把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作为健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规划,先后出台了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琼府〔2006〕9号)、《海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社〔2006〕495号)为代表的系列文件,把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援助就业困难群体、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许多有效措施第一次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标志着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突破,有力促进了公平就业和社会和谐建设。一是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按项目列支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的制度。近三年来,全省财政用于公共就业服务支出金额3.7亿元,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了足额的资金保障。二是全面建立了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近三年全省为3.8万余名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下发了再就业优惠证,通过创业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安排、再就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接收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等有效措施,使其中绝大部分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三是建立了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援助制度。近一年多来,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我们就帮扶一户,全省4718户零就业家庭已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四是建立了困难企业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就业援助制度。截至2008年9月,全省困难企业下岗失业军转干部通过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已有290人实现了再就业,其中省本级180人。五是建立了一般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免费培训、免费技能鉴定等制度。全省每年新增的1.8万名登记失业人员、2万余名农村进城务工者都享受到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上述项目的免费服务。六是建立了求职者免费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制度。仅省人力资源市场2007年就为154762人次求职者提供了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标准的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十一五”期间,海南省劳动就业部门围绕服务对象的需求,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格工作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和规程。制定《工作制度汇编》,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服务承诺,完善市场功能,形成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开放式服务窗口,为劳动者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二是注重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和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按照职业指导人员、信息分析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职业生涯规划以及职业咨询指导服务等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推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按照“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省内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与省外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依托《海南经济报》“职场周刊”专版,每周定期面向全省发行10万余份四个版面的最新就业政策法规信息、就业指导信息和职场供求信息。四是全面推行了省、市、县人力资源市场专业统一标准,加强了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标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以全社会资源为基础的公共就业服务社会化建设有了新进展

  海南省通过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积极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尤其是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就业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以劳动就业部门为主导,其他机构为补充的,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创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就业服务技术支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内外联动的开放型服务体系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全省共有50个人力资源市场、70余个定点职业培训机构,60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大部分是社会机构办起来的,他们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互帮助、相互竞争、相互合作,使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越来越广,公共就业服务项目越来越多,公共就业服务质量越来越高。在此基础上,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各类求职者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提供及时、广泛的求职服务。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人才档案社会化集中管理。实现人事关系和档案相分离,开发和建立人才社会化档案指标体系,建立以学业、才能、业绩为主要标准的现代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和现代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促进了人才全社会的“柔性”流动,满足了求职者流动就业的需求。

  四、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海南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目前,由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性服务场所和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载体,现代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海南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承担着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为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的重要责任。然而,海南现有公共就业服务体制机制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突出经济特区的‘特’字,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必须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就业促进法》为指导,结合海南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适应海南特区改革开放的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就业困难群体援助长效机制和人才流动的有效机制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隐含着中央要求海南的改革开放走在全国前列的期待和希望。加强海南特区建设,必然带来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更大力度的开放,更深层次的改革,更高程度的市场化建设,也必然要求政府加强就业服务的体制机制建设,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高标准的就业服务和更加有效的就业援助。这是海南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海南的根本保证。

  在改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制机制方面,要完善以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范围,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认真制定好《就业促进法》的配套政策法规,进一步推进积极就业政策,加大税费减免、公益培训、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扶持力度,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贷款担保手续,扩大就业贷款担保扶持对象和范围。

  此外,要进一步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制定鼓励高层次人才来琼创业政策,放宽创业条件,降低创业门槛,提供优惠配套服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进行流动。制定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政策,鼓励留学人员来琼工作和服务。制定鼓励科技项目风险投资政策,吸引人才以技术专利、研究成果等智力要素来琼投资创业。建立 “海南引进人才工作证”制度,保证持证者在职称评聘、工资晋级、项目申报、成果申报、投资创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适应海南; 近年来,全省积极实施“人才兴琼”战略,促进了海南经济蓬勃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加快,对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人才缺乏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的瓶颈。

  现阶段海南省正积极实施“一省两地”的产业发展方针和“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战略,在服务海南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面前,人力资源市场应把合理规划和配置高层次人才,包括高新技术、热带高效农业、海洋产业、石油化工业、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相关学术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优秀拔尖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作为头等大事,进一步突出公益性,通过积极的公共就业服务,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

  在省内,要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促进专业技术干部向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流动,引导科技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从事高新技术工作,优化人才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比例。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不断创造,不断发展的平台。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在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中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三)适应海南特区所有制多元化的特点,进一步动员全社会资源促进大就业

  海南特区经济体制一大特点是所有制多元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必须动员全社会资源,努力增加就业岗位。要按照《就业促进法》规定,提请建立省和市县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省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完善政策内容,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

  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培训资源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素质,充分利用就业部门培训品牌,积极与各类培训机构沟通合作,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的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技能人员培训,提高省内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以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联合省内外有市场、师资、设备的单位,独立或合作开展全国统考考前培训、各类研讨班、行业证书培训、出国就业前外语培训等项目,以满足高端人才培训需求。与相关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联合,探索建立“2+1”培训模式,对职业院校学生实施两年学校教学与一年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提高毕业生技能岗位对接。 要进一步鼓励各层次人员和各有关单位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学校的联系和沟通,大力开发和培育创业载体,积极解决城区创业场地问题。强化市场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重点建设投资小、见效快,贴近市民生活的中小型服务类的市场型孵化基地,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资金、政策扶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真正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

 

稿件来源: 海南省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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