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0年底前,全山西省将建成不同层次、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保障劳动者享受免费的就业服务。其中,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将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
全山西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将纳入当地建设规划。省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将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级为1500至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将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街道和社区分别达到20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以上。
另外,明年上半年,全山西省将建成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把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提供就业服务及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现代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