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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7.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008-11-03

  今年以来,山东省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前三季度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多人,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7.9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14%。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千方百计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开发工作岗位。各级政府积极出资开发新岗位,建立困难群体托底安置机制,政府提供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特困人员实行托底安置。政府兴办的项目优先招用就业困难群体,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后勤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困难群体,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群体。

  此外,山东省积极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开展就业进社区行动,结合社区建设,通过兴办社区就业实体来开发就业岗位,重点是开发社区“三保”即保安、保绿、保洁,“三托”即托老、托幼、托病,“三项服务”即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大管理”即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困难人员。

  山东各地还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扩大就业,通过政策扶持、共建协作等形式,创建一批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援助基地,并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优惠。截至三季度末,全省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万个,共有7.2万人次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64.5万人,其中安排城镇就业困难人员16万人。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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