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再就业工作指导与交流
 
 
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劳就服〔2008〕31号)
2008-10-24

  各市就业服务机构: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续签了第二期《对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2008年10—12月安徽省继续向松潘县等地震灾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灾区劳动者800人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圆满完成两省政府签订的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广泛收集就业岗位信息

  各市就业服务机构要继续收集信誉好、用工规范、待遇较高、条件适合灾区劳动者的企业用工信息,每两周向灾区就业服务机构发送一批,也可直接与松潘等地震灾区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

  二、提供跟踪服务,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继续做好灾区来皖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及时掌握灾区劳动者在皖就业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跟踪服务,确保各项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省须定期上报对口就业援助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请各市就业服务机构每半月上报一次《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进度情况表》(见附件),第一次上报时间为11月3日上午下班前,原周报和月报停止上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对口就业援助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报告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随时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的进展状况、举措、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省就业局将继续以专报形式予以宣传。各市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有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告知省就业局。

  附件: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协议进度情况表(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稿件来源: 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相关文章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援助活动10-23
安徽省黄山市准备400岗位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0-22
安徽省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10-23
安徽省黄山市六措并举为23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744.6万余元10-23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