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下岗职工生活保障
 
 
2008年三季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
2008-10-22

  今年三季度,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将2008年三季度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截止2008年9月底,全区累计放贷56638.5万元,贷款总人数34154人。其中,今年前三季度放贷15519万元,贷款人数7680人,完成全年1.5万人目标任务的51.2%。

  前三季度,全区15个地州市中,哈密地区放贷928.1万元,贷款人数6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7.5%;伊犁州放贷2117.2万元,贷款人数1316人,完成目标任务92.4%;乌鲁木齐市放贷5790万元,贷款人数20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7.5%;塔城地区放贷1142万元,贷款人数73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5%;吐鲁番地区放贷530万元,贷款人数29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4.9%;昌吉州放贷1230万元,贷款人数74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8.3%;巴州放贷1504万元,贷款人数67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6.6%;和田地区放贷593.8万元,贷款人数39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4%;博州放贷188万元,贷款人数1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33.3%;克州放贷181.5万元,贷款人数1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6%;阿勒泰地区放贷598万元,贷款人数2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4.9%;克拉玛依市放贷129万元,贷款人数2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阿克苏地区贷款353万元,贷款人数18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3%;喀什地区放贷160.1万元,贷款人数9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7%;石河子市放贷74.5万元,贷款人数3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3%。

  二、担保基金筹集情况

  截止9月底,全区累计筹集担保基金21852万元。今年前三季度筹集1946万元。其中,和田地区730万元,伊犁州499万元,巴州412万元,博州210万元,塔城地区70万元,阿克苏地区25万元。

  目前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达1:2.6。其中,达到1:3以上的有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和昌吉州,达到1:2以上的有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巴州和博州。

  三、小企业贷款情况

  截止9月底,全区累计核贷小企业187个,累计放贷7423万元。今年前三季度核贷小企业20个,放贷890万元。其中,乌鲁木齐市核贷10个,伊犁州核贷4个,巴州和吐鲁番地区各核贷2个,塔城地区和阿克苏地区各核贷1个。

  五、信用社区建立情况

  截止9底,全区建立信用社区189个。其中,伊犁州建立51个,塔城地区建立47个,巴州建立42个,乌鲁木齐市建立22个。

  四、担保机构建立情况

  截止9月底,全区劳动保障部门建立担保机构56个,其中,巴州、哈密、塔城、和田、博州所辖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全部成立了担保机构。伊犁、哈密、塔城、和田、巴州所辖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全部建立担保机构。

  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三季度全区放贷7101万元,贷款3700人,分别占前三季度总和的45.8%和48.2%,是今年发放情况最好的一季。完成任务好的有哈密、伊犁、乌鲁木齐、塔城、吐鲁番等地州市。哈密地区已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伊犁州也达92.4%,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吐鲁番地区完成60%以上,昌吉州、巴州、和田地区完成50%以上。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三季度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01人,且地区间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差距进一步拉大,博州、克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石河子市完成目标任务均不到40%,特别是喀什地区、石河子市还不到10%,严重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总体进展。

  现在离年底仅剩两个多月,完成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加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乌银发[2008]22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新财社[2008]246号)精神,充分运用有利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及时补充担保基金,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拓宽贴息资金使用渠道,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等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保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及时到位,力争四季度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新的突破。四季度,自治区将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第二批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实行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地区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并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资金。

 

稿件来源: 新疆劳动保障网

 
·相关文章
新疆出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办法10-20
新疆乌鲁木齐市积极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10-15
新疆尼勒克农民工返乡创业促增收10-17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失业保险管理暂行办法10-16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