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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专报(第17期)
2008-10-16

  ◆9月29日,78名来自四川省黑水县的务工人员到达长春。吉林省劳动保障部门为务工人员准备了简短的欢迎仪式,要求用人单位成立对口就业援助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维权服务机制,用人单位为务工人员提供每人不少于2平方米、冬季室温在18摄氏度以上的住宿空间,并提供被褥及基本生活用品。

  ◆9月25日至27日,陕西省劳动保障厅考察团到天津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团由厅长带队,五个市劳动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负责人组成。调研期间,考察团先后走访了陕津对口就业援助中用工人数较多的天津顶圆食品厂、天津爱普生电子公司和天津港务局等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用工需求情况和员工工作生活条件,慰问了部分陕西籍务工人员。天津市用工企业对陕西籍员工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希望陕西能继续向企业输送更多的员工。同时,考察团还向天津劳动保障部门介绍了陕西省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和陕西人力资源状况,双方就陕津两地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等工作进行了协商,达成了先由陕津5个市区结对子开展劳务合作,以全面推进两省市劳务输出和培训合作工作的开展。

  ◆河北省全面完成第一阶段对口就业援助工作任务。截止9月底,河北省共向平武县灾区提供1.34万个有效的岗位信息,帮助535名灾区劳动者实现异地就业,帮助和支持灾区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5006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分别完成对口就业援助协议目标任务的1345.9%、107%和100.12%。

  ◆辽宁省超额完成对口就业援助阶段性任务。截止到9月22日,辽宁省共向安县灾区提供8795个有效岗位信息,实现四川省境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5405人,接收5批安县灾区到辽务工人员506名,分别完成对口就业援助协议目标任务的879%、108%和101%。同时,接收106名灾区技校学生到辽宁转移就读。

  ◆深圳市采取措施对口就业援助灾区。一是严密组织协调。摸清灾区劳动力情况,制定"金路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对口就业援助,每年帮助3000名灾区劳动者到深圳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同时,组织发动深圳市用人单位大力帮助灾区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局领导先后6次赴灾区组织协调劳务合作,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积极开展招聘活动。先后组织企业2次赴成都,4次赴甘肃开展劳务招聘活动,共有300多家企业为灾区提供5万多个优质工作岗位。利用自主研发的远程见工(视频)系统,建立了深圳企业招聘四川、甘肃灾区劳动者的便利通道。三是加强跟踪服务。由专人负责帮助到深圳就业的灾区劳动者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定期检查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情况,并在节假日期间组织了慰问活动。

  ◆江苏省提前完成对口就业援助阶段性目标任务。截止到9月21日,江苏省已累计向绵竹灾区提供有效岗位信息3.86万个,吸纳灾区来苏务工人员5136人。下一阶段,将着力推进对口就业援助工作转入长效机制,继续按照"人有表、厂有册、县区有帐"的原则,建立健全灾区来苏务工人员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跟踪服务,确保国家和省对地震灾区就业援助的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人,鼓励和帮助更多的灾区群众实现及时就业、体面就业和稳定就业。

  ◆山东省确定了做好下一阶段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一是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在总结第一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提前谋划第二期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各项投入,为更多的灾区劳动者就业做好工作计划和预案。二是回访、慰问已就业的灾区劳动者,及时掌握他们工作、生活等情况,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三是切实做好灾区就读山东大中专学生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加强心理辅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展受灾地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积极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提供全程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福建晋江市对口支援四川通济镇就业工作正式启动。9月25日,福建省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四川省通济镇人民政府签订对口就业支援通济劳务协作协议书,协议规定,晋江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每两个月向通济镇劳动就业保障所提供上规模、用工规范、具有良好食宿条件、待遇在晋江属中上水平的企业用工信息不少于1000个。通济镇劳动就业保障所设立晋江对口就业援助中心和就业服务专线电话,定期发布晋江用工信息,对有意赴晋江务工的灾区群众进行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同时,通济镇劳动就业保障所根据晋江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对有意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输出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向晋江稳定输出技能人才。

 

稿件来源: 就业促进司 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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