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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援助“双零”家庭就业
2008-10-13
  记者前天从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到12月31日,泰州市将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帮助城乡“双零”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据介绍,此次活动的援助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指该市2人以上(含2人)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指本市2人以上(含2人)的农村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年人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对城乡“双零”家庭,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至少有一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不挑拣就业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其在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据市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比较稳定的就业标准为: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援助活动将从摸清援助对象的底数开始,全市各个街道(乡镇)、社区(村)近期都将对辖区内“双零”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帮扶。

 

稿件来源: 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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