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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福建省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通知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组织实施为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活动,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建立就业见习基地,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的毕业生采取为期3—6个月的职业见习,见习期内免费享受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失业登记与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如厦门市、龙岩市、福州市等市政府为解决毕业生见习,对提供岗位的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补贴,见习人数达100多人。厦门市还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财政每人一次性补贴40元。见习期满后被企业录用的毕业生,工龄连续计算。?
二、提供岗位进校园活动。毕业生较集中的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会,提供大量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进校园,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沟通联合,举办专业性、针对性强的职业指导与招聘交流会。如厦门、泉州、福州与当地院校联合举办招聘会方便毕业生选择对口专业就业。?
三、开展重点帮扶活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对失业
1年以上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身体残疾的以及农村困难毕业生进行重点帮扶,开展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推荐,对参加技能培训、鉴定的适当给予减免费用,积极推荐在街道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对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在当年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视同有基层工作经验,同时在文化考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四、举办创业促就业的能力培训班,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大力推进“SIYB”、“YBS”等培训工作。今年通过“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引进台湾创业模式,在福建农林大学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生就达1000多人,许多人都表示结业后准备自主创业。同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贴息范围,省级财政提供贴息从微利项目扩大到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所有合法经营项目,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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