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6日泰兴举行的一场招聘会上,特困农民张晓涛被上海一家制造企业作为技术工人录用,月薪2500元。
张晓涛是泰兴“技能帮扶工程”的受益者。两年前,泰兴市政府拨出8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市3000多位特困农民开展包学技术、包食宿交通、包实习耗材、包推荐就业的“四包”培训,如今,已有2600位像张晓涛那样的贫困农民接受了技能培训并实现稳定就业。
让更多像张晓涛这样的贫困农民实现就业,通过就业脱贫是江苏就业援助的新目标。省委省政府7月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把长期以来局限在城镇的就业援助制度拓展到农村,并将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援助重点对象。
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城乡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人口有189万户,526万人,其中农村就有166万户、468万人。这些家庭致贫的原因有多种,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无业无岗无就业创业技能。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曾给记者算过一笔账,目前江苏最低工资标准的三个档次中,最低是每月590元。也就是说,贫困劳动者只要实现就业,每个月至少可以拿到590元钱,这个收入远高于人均1美元的标准,完全可以脱贫。因此就业帮扶被看作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脱贫帮扶。
在城镇,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城镇零就业家庭、双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经过多年努力,江苏省已经形成了以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为主要手段,以公益性岗位安置为主要途径,以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主要目标的城镇就业援助制度。保障他们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一个星期内实现就业。还在全国率先实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统一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据了解,今后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力度,优先安排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特别是对每年新产生的300名左右零就业家庭大学毕业生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予以保底安置。
与城镇相比,农村尚未建立起特殊有效的就业援助制度。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对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的底数以及农村零转移家庭情况还不清楚;农村就业困难人群帮扶工作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已有的一些就业扶持措施还未能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目前的就业帮扶措施仅仅局限于一次性培训、技能鉴定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等。
对此,省委省政府7月19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就如何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就业援助明确了责任:全面建立农村贫困农户未转移就业劳动力申报登记制度,逐村逐户建立台账,全面摸清家庭情况、就业要求、培训愿望、个人技能和身体状况;通过国家助学金、财政扶持等方式,鼓励贫困农户家庭未外出就业、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在乡青年,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接受教育,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对贫困农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提高培训券发放标准,扶持其自主选择参加适合自身情况的工种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农户劳动力,在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示确认的基础上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凭证享受城镇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同时对贫困农户劳动力由财政安排资金实施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农户的特殊困难劳动力,可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制定并落实一系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力争到2010年动态消除农村零转移家庭。
有关专家指出,上述就业援助政策是建立在拥有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平台基础上的,而目前不少地方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还缺乏制度性安排。加上苏中、苏北、苏南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一,对农民的“就业”和“失业”标准未形成统一的界定。只有从制度上根本解决这些现实问题,“农民稳定就业”,“动态消除农村零转移家庭”才能成为现实。(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