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之间的用工交流,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市残联《关于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的通知》(莱劳社[2008]62号)要求,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社会福利企业招聘、残疾人求职专门服务窗口,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提供招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一系列就业服务。 同时,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鼓励各社会福利企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并到窗口进行招聘,引导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积极到窗口求职,真正使窗口成为福利企业用工和残疾人求职的“绿色通道”。
同时,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鼓励各社会福利企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并到窗口进行招聘,引导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积极到窗口求职,真正使窗口成为福利企业用工和残疾人求职的“绿色通道”。
稿件来源: 山东省劳动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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