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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
2008-09-17

  记者近日从阳江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该局将以产业升级转移为导向,进一步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促进阳江市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和稳定转移就业。力争到2012年,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30万人,全市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8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90%。

  根据计划,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对本市每年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半年至3年的技工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对35岁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单项或初级技能培训;对农村大龄劳动力和留守妇女,开展1个月左右的适应性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使其进一步提高技能等级。未能享受政府培训补贴且已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本人愿意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各县(市、区)将安排其参加培训。此外,本市45周岁以下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之前未享受过免费培训优惠的,从现在起,都可以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由政府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村贫困人口,还将获得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

  转移就业方面,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各级政府也将制定促进产业转移园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具体办法,及时收集产业转移园的岗位信息,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阳江日报 记者/李明)

 

稿件来源: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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